8/30/2007

Google对交换链接的态度改变了么?

链接是Internet之所以成为Internet的基础,也顺理承章地成为搜索引擎判断网页重要性与权威度的主要依据。相对于Yahoo!与Live搜索,Google的排名算法对链接的依赖性更强——至于Baidu,因本人能力所限,不敢判定,但从其当年铺天盖地大唱绕口令来看,也许在其算法中那神奇的“中文分词技术”起着更关键的作用——更易受各类“人工链接”的影响,也正因为此,Google在如何解决非自然链接对排名的影响方面也是最努力的,客观地说,效果还是很显著的,比如说明确反对付费链接,直接让诸如Text Link Ads之类的生存空间几乎完全被压缩。

最近,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注意到,Google在网站管理员中心对可能导致惩罚的链接方案给出了详细的限定,其中,明确地指出“你链接我我链接你”的链接交换或互惠链接将会为最终的网页排名带来负面影响,一位朋友因此发来邮件询问,这是不是意味着Google对交换链接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,是不是意味着今后在SEO中应避免交换链接。
下面谈谈我们对此的看法。
交换链接:低效但普遍存在
虽然从个人角度,我对交换链接一直持排斥的态度,SEO探索也从未接受过任何关于交换链接的请求,但那主要是因为个人认为交换链接并不能保证SEO的效率,交换得来的链接不仅很难保证相关性,而且链接价值也极易缩水,并不能称为一种可靠的SEO手段。这点相信不存在争议,毕竟,交换链接的实施门槛很低,几乎可以说任何网站只要愿意都可以采用,易于实施的必然结果便是意义不大。
但另一方面,正因为交换链接实施的低门槛,也使得其在Internet上是普遍存在的,几乎绝大多数的网站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交换链接的行为。虽然我们不能由此而说“存在的就是合理的”,但是,以Google的聪明,真的会对这么一种普遍存在的行为动刀?似乎有点堂吉诃德战风车的嫌疑。
Google将惩罚交换链接?
让我们具体来看看Google在该名为链接方案的网页中是怎么说的(以中文版为例):

但是,某些网站管理员利用链接交换方案,单纯为交叉链接而建立合作商网页,而不顾链接(来源)的质量及其对自有网站的长期影响。这种做法违反 Google 的网站管理员指南,可能对网站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产生负面影响。链接方案的示例包括:
* 旨在操纵 PageRank 的链接* 链接到网络上的违禁网站或”恶邻”* 链接交换和互惠链接方案(”你链接我,我链接你。”)* 购买或销售链接


首先,从该页的ID号“66356”来看,该页应该是在前段时间Google网站管理员指南更新时新加入的,当时我们曾介绍过ID为“66355”的隐藏真实内容或欺骗性的重定向手段和ID为“66357”的自动查询,却漏过了这一篇。颇为有趣的是,在更新后的Google网站管理员指南页中,新加入了ID自“66353” ~ “66361”(注:“66360”不存在)的其他全部内容,而惟独没有该页,不知道说明了什么。——声明,绝非暗喻该页由实习生撰写之意 。
该页的行文也颇有意思:按一般理解,其所列的四条“示例”,应为并列的,即至少不能是互相包含的,但客观地分析一下,其第三项“交换链接和互惠链接”及第四项“购买或销售链接”难道不都是“旨在操纵 PageRank 的链接”的子集么?——也许有的朋友对此有异议。举例来说,也许认为购买或销售链接并不都是不当的,但如果购买或销售链接时按Google的要求使用 nofollow 属性或将链接重定向至被 robots.txt 文件拦截的中间网页上的话,其便完全不应该出现在“可能导致惩罚的示例列表”中啊!——这四项究竟是怎样的一种逻辑关系啊?简直令人崩溃!甚至要怀疑李前著名副总裁在教导“中国学生”之余也在同时教导“美国学生”了(当然,前提是该页内容由美国人率先在英文版本中创建。不过本人不敢确定,毕竟谷歌目前也相当牛,比如说著名的AdSense域名保护列表不是由谷歌率先推出的嘛。)。
也许,勉强说得过去的解释只能是,尽管3、4均为1的子集,但Google仍将3、4与1并列,意在强调对交换链接、付费链接的明确态度:从之前的含含糊糊转变了明确的反对?
“从善如流”的Google
虽然这个新加入的“链接方案”页在中文SEO领域未引起太大关注——还是我孤陋寡闻没有看到?——不过,在英文领域似乎引发了不小的反弹,许多人对此展开了讨论。
很快地,可能是为了安抚SEOers,也可能Google自己也意识到某些不妥,大约在8/16左右,悄悄地将上述列表中第三项关于交换链接的内容进行了修改(英文版本),从最初的:
Link exchange and reciprocal links schemes (”Link to me and I’ll link to you.”)
改成了:
Excessive reciprocal links or excessive link exchanging (”Link to me and I’ll link to you.”)
即加上了一个修饰语,“Excessive”,让挑剔者们统统哑口无言。
但是,这是不是意味着Google的态度又有了新的改变?恐怕很难说,加上“Excessive”也许只是为了让表述更加严密,不让人找出漏洞而矣。同时,又带来另一个关键的问题:究竟怎么的交换链接建设才是适度的?这里面有没有个标准尺度?不然,便会闹出类似于“打哪指哪”的笑话:受惩罚的便是交换链接过度而未受惩罚便代表着交换链接未过度?
此外,截止到目前为止(8/22),谷歌的中文版本中仍未予更新。——似乎除English外的其他语言版本均未更新,包括English (UK),当然,我也看不懂其他语言。
我们对交换链接的建议
再次重申,我们不建议交换链接。如果您有其他可行的SEO策略与方案,建议远离交换链接。
如果您的网站中存在一定的交换链接,倒也不必因此而过度惊慌。但必须看到,链接是Google算法的核心,而目前各类不当链接的泛滥已经从根本上影响到Google的搜索质量,这点是Google亟待解决的,因此,不要低估Google可能采取的力度。而与其他类型“旨在操纵 PageRank 的链接”相比,如付费链接难以发现Google希望通过用户举报的方式找出,交换链接在搜索引擎中几乎是无所遁形的,最易判断。网站即使不因交换链接受到惩罚,搜索引擎也可以很简单地将其价值“清零”。
从个人角度,相对于网站“主动的”交换链接,我倒是建议朋友们应警惕无意中形成的交换链接:
许多blog网站为了鼓励用户留言,而取消了留言中链接的“nofollow”属性,这大大增加了网页中链接的不可控性:即使您对正文中出现的链接多么谨慎,但留言中的链接则有着很强的不确定性,很容易在无意中与其他网站中的页面构成事实上的交换链接;
更有甚者,许多blog也许为了吸引链接,取消了Trackback的“nofollow”属性,这带来的后果几乎是百分之百的交换链接:只要接收到链接到该页的对方网站发来的PingBack / TrackBack并予以发布,两个网页间链接的交换便形成了。
当然,上述所举的只是针对blog的简单例子,但是,类似这样的情况,即使不是您有意而为之,如果在您的网站中频繁发生,后果也许便会变得很严重。

作者: highdiy原载: 点石互动搜索引擎优化博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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